▲12月22日的庭審現場
臺海網12月2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朱黃) 12月21日-22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罪一案。經過兩天的公開開庭審理,至昨日17時36分庭審結束,法庭宣布休庭,將另行擇期宣判。
勞榮枝:不認可合謀的事實
逃亡多年的勞榮枝在廈門落網后,該案件引發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庭審時,對于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46歲的勞榮枝不認可合謀的事實,否認曾參與謀殺3起命案中的7名遇害者,亦否認在另一起綁架案中捆綁、恐嚇和施暴。檢方、勞榮枝及其辯護人、遇害者家屬及其代理人等圍繞相關犯罪事實交鋒激烈。
控、辯雙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勞榮枝相關犯罪事實的認定,以及勞榮枝在犯罪過程中參與程度的認定上。
檢方公布的內容顯示,勞榮枝本人曾在偵察階段供述了自己在幾大案件中的相關細節。例如,在南昌案犯案過程中,她曾為保險起見建議男友法子英剪斷熊某家和鄰居家的電話線;在溫州案中,她曾用皮帶、電線及繩子等,對被害人梁某、劉某進行了捆綁;在常州案中,勞榮枝曾在綁架過程中用老虎鉗擰緊鐵絲和擊打被綁架人劉某;在合肥案中,她曾購買冰箱用于藏匿被害人陸某尸體等。
而在庭審現場,勞榮枝不認可合謀的事實,稱參與了搶劫,但并未實施捆綁,也沒有恐嚇、施暴行為,對法子英殺人也不知情,更沒有參與其中。而對于另外一部分自己不持有疑義的此前供述,勞榮枝始終辯解系遭法子英脅迫、指使,沒有合謀。勞榮枝稱:“我鄙視搶劫殺人的行為,我承認我犯罪,我放棄自我辯解,但確實沒有合謀,我內心一直備受煎熬。”
知情人:她反偵查意識很強
2016年至2017年,勞榮枝化名“雪梨”,以客服身份藏匿于廈門某酒吧,向客人推銷酒水賺提成。
據一位接觸過勞榮枝的市民鄭小姐回憶:“勞榮枝平時說話溫聲細語,沒見過她發脾氣,交際能力也很強,沒想到有這么一段讓人毛骨悚然的經歷。”“她在廈門期間,我在教堂遇上她兩次,其中一次是平安夜。她告訴我們她老家在江蘇,但是跟牧師交流時卻介紹自己是北方人。當時我覺得有點奇怪,事后問她,她一笑帶過,現在才知道她忌諱談自己的真實身份。”鄭小姐認為勞榮枝反偵查意識很強。
鄭小姐不認為勞榮枝去教堂是為了懺悔。“她是跟朋友去教堂的,神情和態度很輕松,更多像是好奇,沒有信教。”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士表示:“勞榮枝說她不喜歡旅游,但很喜歡在朋友圈里為曬旅游照片的朋友點贊。現在看來是難言之隱。”
律師:她有高超的表演才能
前天,被害人陸某家屬委托的代理律師劉靜潔表示:“勞榮枝有強大的心理素質、高超的反偵查能力和表演才能,才能在二十年潛逃期間對所有人瞞過她背負七條人命案的罪惡,心安理得地享受從娛樂場所釣到的有錢男友給予的‘高品質生活’,在她過日子的時候,想過被你們殺害的小木匠的妻兒一家在貧困線上掙扎嗎?”
昨晚,勞榮枝的辯護律師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則認為,現有證據并不能證明勞榮枝在上述幾起案件中有殺人行為,在實施綁架的過程中,勞榮枝亦僅起到了配合作用。